21处景观入选!第二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发布

10-03 41阅读 0评论
2024-10-02 16:34

10月2日,笔者获悉,近日,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发布了第二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名单,飞霞风景名胜区等21处景观入选。

据了解,第二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征集于今年3月启动,在清远市范围内征集区位显著、地域性强、辨识度高、传播度广,能够体现地方基本风貌某种特征的自然或人文景观。经资料初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第二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名单共21处。

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建设工作开始于2023年4月,首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于2023年9月发布,共有36处景观入选。截至目前,入选两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共57处,涵盖11类景观,其中建筑与设施景观23处、地质地貌景观10处、历史遗存景观8处、民族宗教景观5处、民俗风情景观3处、技艺传统景观2处、水域景观2处、产业观光景观1处、气象气候景观1处、生物景观1处、文化艺术景观1处。

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既是丰富地方综合年鉴社会层面内容的新途径,也是清远市开展市情教育的具象化、实体化载体。通过实体景观形式开展市情教育,帮助人们对清远市情进行直观认识和了解。

接下来,入选的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拟在《清远年鉴》记载。对纳入名录的清远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资源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景观辨识度和知名度,以此增强清远市情教育的具象化、实体化。同时,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清远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的开发利用,以满足广大群众对清远地方历史、人文风情、民族风俗等认知了解的需求。

撰文:陈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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